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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园及周边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部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

全体师生员工、教师公寓住户:

寒假将至,春节临近,为保障校园安全与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通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售禁放区域

两校区教学区、教师公寓全域以及学校围墙周边。

二、禁售禁放时间

全年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包括“仙女棒”和“手持电光花”等各类“冷烟花”),节假日、春节期间严格执行禁放要求。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全体师生员工、教师公寓住户要充分认识违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树立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遵守禁售禁放规定,“不购买、不运输、不销售、不储存、不燃放”,采用文明环保的庆祝方式。

2.加强教育,做好引导。各单位要向师生员工、教师公寓住户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禁售禁放相关规定,确保要求传达到位。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坚决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结伴燃放等行为。

3.强化监管,排除隐患。学校将对在校园内及围墙周边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和查处;因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由行为人、监护人依法承担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电话

雁塔校区:

雁塔校区报警中心:85308110

雁塔物业服务中心:85300912

雁塔区明德门派出所:85410027

长安校区:

长安校区报警中心:85310110

长安物业服务中心:85318810

长安区郭杜派出所:85843329

特此通知。



社区管理与服务处

2025年1月14日